发布时间: 浏览: 次 作者:nj45
我们是吉林省德惠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(简称一建公司)未参加企业改制职工,我们单位的9458.9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502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,被我们公司原经理王文海,张贵丰二人(均为中共党员)以虚构的事实给非法侵占了!
2014年,吉林省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简称住建局)办公室主任赵雨欣给我们职工伪造了一份《终止(解除)劳动合同书》,模仿职工本人签字,强行注销了我们的合法身份,将我们职工分流到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厂办集体(水泥包装制品厂),从此一建公司消失了,造假完毕,改制完成。
在改制期间,我们每位职工按相应的工龄自筹部分的资金,他们说用这笔钱可以【套取国家补偿一部分钱】给我们职工,交的钱都存到赵雨欣的银行账户至今,5年多了,为什么这笔钱在个人账户上,而不是在住建局账户上呢?谁能给我们职工解释一下吗?
望上级部门严肃查处上述问题,还我们职工公道。
吉林省德惠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未参加改制职工